释义 |
彩礼是男方在婚前给女方的礼金,离婚时一般不返还,但符合某些条件时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如未共同生活或因彩礼导致生活困难。虽符合条件,彩礼不一定会如数返还,人民法院会根据双方情况酌情确定返还比例。彩礼一般是男方在婚前给女方的聘礼或礼金,属于女方个人财产,离婚时一般不予返还。但若离婚符合以下条件,男方可以主张返还彩礼:(1)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2)男方在婚前给付了彩礼并导致生活困难。尽管符合返还彩礼的条件,但并不意味着彩礼会全部返还。在判决返还数额时,人民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长短、是否有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大小及过错程度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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