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商铺租赁中,如果承租人拖欠租金,出租人不能强行收回店铺,而应尽量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由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如果调解不成,出租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合同终止,承租人支付拖欠租金。合同明确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终止后,出租人仍有权向承租人索赔收取租金。 法律分析 拖欠店铺租金不能强行收回。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也可以由调解委员会调解解决。如果协商调解不成,出租人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合同终止,承租人支付拖欠租金。由于合同明确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不支付或者延迟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终止后,出租人仍有权向承租人索赔收取租金。 拓展延伸 商业租赁合同中的违约金规定及应用是一个涉及商业租赁合同中违约金的问题。在商业租赁合同中,违约金是一种约定的赔偿方式,当租赁方违约时,需要向出租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约定,一般情况下,违约金不应超过合同总金额的10%。在实际应用中,违约金的数额应当根据租赁期限、租金金额、违约情况等多种因素进行综合考虑。同时,租赁双方应当在签订合同时,对违约金的数额、支付方式、违约情况等方面进行明确约定,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依据合同进行处理。 结语 商业租赁合同中,出租人不能强行收回拖欠店铺租金,应尽量协商解决,调解委员会可提供帮助。如果协商不成,出租人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终止合同并支付拖欠租金。合同明确规定租客无正当理由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可要求支付并解除合同。合同终止后,出租人有权向租客索赔收取租金。商业租赁合同中的违约金规定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约定,租赁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违约金数额、支付方式和违约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