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车辆买卖并已经交付了但还没过户的,在发生交通事故时即使车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作为出售人也无需承担责任。车辆的过户登记并不是买卖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未登记过户也不影响车辆买卖合同的效力。所以,已经完成交付使用该机动车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司机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条 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