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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院继承需要什么手续
释义
    

法律主观:
    


    在法院办理继承手续要准备以下材料:,1.继承标的为动产的,需要提供被继承人死亡证明、各方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亲属关系证明、各继承人之间关于遗产分配达成一致的公证文书;,2.继承的标的为房产的,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公证处公证书、各方当事人同意遗产继承方案的公证文书、各方当事人身份证件、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房屋所有权证书;,3.遗嘱继承的,还需要提供被继承人遗留的各方继承人一致认可的遗嘱。,遗产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法律规定因继承发生的民事纠纷,从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房产继承手续流程如下:,1.办理继承公证;,2.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登记;,3.提交公证书、遗嘱等材料;,4.审核提交的材料;,5.符合规定的条件,予以办理过户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
    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
    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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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3:0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