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进的食品过期了被查到了,说违反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四项,会罚款吗?是否会被罚款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主要就是看是不是“经营”了这批过期食品,如果能证明这批过期食品进行了销售,比如这批过期食品是售卖货架上查到的,那罚款应该是板上钉钉的事。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第一百二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但是如果没有经营,只是在贮存环境中过期了,比如在仓库里,这个只能说明管理上又问题,不一定罚款 。以上就是律师为大家整理相关内容,大家了解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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