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旧房改造属于房产局管理。旧房改造就是原有住宅设施年代已久或功能已无法满足新居住者的需求,而对原住宅的全方位或部分进行拆除或直接施工。老旧住宅在相关标准下被拆迁的,房屋家庭人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相关单位或部门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八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二条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