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自愿在一起,但在交往中没有结婚,打掉孩子,不继续和男方结婚,男方是否承担女方打掉孩子的抚养费? |
释义 | 夫妻一方向非婚生子女支付必要的、合理的抚养费用不应认为侵犯夫妻共同财产权。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在法律上有相同的权利和义务,有相同的地位。同时,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有法律规定的强制性的抚养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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