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官不可以随便判案。法官是要根据事实和法律来判决的。法院判决要能够做到公证严明,但现实生活中并不是所有的案件法院在审判的时候都能做到这一点,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民事案件,不服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的,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上诉。不服二审判决、裁定的,以及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一审判决、裁定,民事可以申请再审,可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刑事可以向人民法院和检察院申诉。 法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秉公办案,不得徇私枉法; (三)依法保障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四)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维护个人和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保守国家秘密和审判工作秘密,对履行职责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 (六)依法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 (七)通过依法办理案件以案释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第二条 法官是依法行使国家审判权的审判人员,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和审判员。 第三条 法官必须忠实执行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四条 法官应当公正对待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对一切个人和组织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 第五条 法官应当勤勉尽责,清正廉明,恪守职业道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