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三个孩子,女方能要几个,是要具体情况的。首先是双方的情况都很好,都有利于孩子的成长,那么女方最多能得到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其次是女方的经济条件非常好,男方的情况非常不利于孩子的成长,那么女方可以得到三个孩子的抚养权。总的来说,在离婚时,女方能要几个孩子,是要综合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然后才能确定女方能得到几个孩子的抚养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