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断车辆买卖合同中的欺诈违法行为? |
释义 | 法律分析:欺诈违法行为,指卖方在车辆买卖合同中故意隐瞒事实真相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买方在合同订立或履行过程中遭受经济损失的行为。对于欺诈违法行为,买方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或者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可以要求赔偿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合同的,对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销售者在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对商品或者服务的品质、性能、用途、产地、生产者、有效期限、价格等事项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如果销售者违反前款规定,未能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三包”规定:凡在道路上行驶的起重机械车、中型客车、大型客车、牵引车,以及道路上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辆,自销售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生质量问题的,生产厂家或者进口代理公司应当承担三包责任。 在购买车辆时,买方应当认真核实车辆信息,提高警惕,发现欺诈违法行为应尽早采取法律措施保护自己的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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