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放开二孩社会抚养费需要怎样计算的呢? |
释义 | 如果是在两孩生育新政策正式实施前不符合当时的生育政策违法生育子女的,应该作好缴纳社会抚养费的思想准备。 国家卫计委明确表示: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施行之日,就是全面两孩政策正式实施之时。在此之前,各地各部门都必须认真执行好现行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秩序,不得自行其是。 二孩放开时间 2015年10月29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正式宣布“全面放开二孩政策”。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决定“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这是继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启动实施“单独二孩”政策之后的又一次人口政策调整。 山东什么时候放开二孩政策 山东的二胎政策已经全面放开。《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规定: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生育第一个、第二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夫妻可以自行选择生育子女的时间,依法享受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二十条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批准可以再生育子女:(一)夫妻生育两个子女,有子女经依法鉴定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二)夫妻曾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两个子女后女方又怀孕的;(三)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两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或者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无共同生育子女的;(四)再婚夫妻一方已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五)再婚夫妻各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已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六)省人民政府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社会抚养费的计算标准是怎样的 (一)上海《上海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若干规定》第六条:生育第二个子女不符合规定的,按下列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1、系城镇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可支配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城市居民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按其实际年可支配收入的三倍征收。2、系农村居民的,按子女出生前一年市统计局公布的全市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三倍征收,但前一年实际年纯收入高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农村居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的,按其实际年纯收入的三倍征收。(二)广东《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五十三条: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子女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征收社会抚养费。1、城镇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上年实际收入高于当地县(市、区)上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2、农村居民超生一个子女的,对夫妻双方分别按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额为基数,一次性征收三倍以上六倍以下的社会抚养费,本人实际上年纯收入高于当地乡镇农民上年人均纯收入的,对其超过部分还应当按照一倍以上二倍以下加收社会抚养费;超生二个以上子女的,以超生一个子女应征收的社会抚养费为基数,按超生子女数为倍数征收社会抚养费。(三)北京《北京市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五条:根据不同情节,社会抚养费按照下列标准征收。1、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或者非婚生育子女的公民(以下统称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3至10倍征收。2、对违反规定生育第三个子女及三个以上子女的当事人,按照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加倍征收。3、对非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当事人,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1倍征收。4、对符合规定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当事人,女方生育时不满28周岁或者距生育第一个子女的间隔不满4年的,按照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五分之一征收。对违反规定生育子女的当事人,其前一年实际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年人均纯收入或者前三年实际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值高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的,以其实际收入为基数,按照本条前三项规定的征收标准征收。(四)江苏《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标准如下。1、不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四倍缴纳社会抚养费。2、符合本条例规定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3、非婚生育一个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零点五倍至两倍缴纳社会抚养费。4、非婚生育二个以上孩子的,按照基本标准的五倍至八倍缴纳社会抚养费。5、重婚生育的,按照基本标准的六倍至九倍缴纳社会抚养费。 如果社会抚养费原件丢失要怎样办呢? 到计生办开具交费的证明,加盖公章,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第六条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决定,自送达当事人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 当事人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有实际困难的,应当自收到征收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作出征收决定的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提出分期缴纳的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县级人民政府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当事人的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分期缴纳的决定,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征收社会抚养费,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社会抚养费收据。 全面二孩放开后会导致女性就业歧视吗 1、一旦法律确认延长生育假,如何延长产假(包括男性陪产假),一方面要充分考虑女性的意见,另一方面也要兼顾用人单位的看法。因为女性产假时间长短直接关系到企业利益。如果不考虑企业利益,女性就业就会面临更多歧视。女性就业歧视现象早就存在。而全面放开二孩、延长生育假后,无疑更加增加了企业用人成本。那么,高度重视成本、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就会更加减少聘用女性。2、目前,女性就业歧视存在三种情况:一是女性收入少于男性。产假的延长或许会导致就业单位对于女性工资标准的设置更为谨慎。二是女性在单位深造的机会少。对于已经工作的职业女性来说,生二孩的顾虑,更集中于职业进修、职务晋升将受到影响。三是女性求职难度远远高于男性。若全面二孩延长生育假,女性就业不公现象应更加引起大家的重视。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