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权投资中的提前回购问题 |
释义 | 符合法定条件的股权投资可要求回购,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分配利润,股东可提出异议,请求回购股权。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股东可要求公司按合理价格收购股权,条件包括:连续五年不分配利润却盈利并符合分配条件;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修改章程维持公司存续。 法律分析 只要符合法定条件的股权投资就可以提前要求回购,例如公司连续五年盈利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等,股东可以提出异议,请求公司回购其股权。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拓展延伸 股权投资中的回购条款及法律风险 股权投资中的回购条款及法律风险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回购条款是指在股权投资合同中约定的一种机制,允许投资者在特定条件下回购其所持股权。这一条款既能为投资者提供灵活的退出途径,又能为公司提供稳定的股权结构。然而,回购条款也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例如,回购价格的确定、回购条件的约束、回购期限的限制等都可能引发争议和纠纷。因此,在制定回购条款时,需要充分考虑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合法性。此外,投资者和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应明确回购条款的具体内容,并在必要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以降低法律风险的发生。 结语 股权投资中的回购条款及法律风险是一个值得关注的话题。回购条款在一定条件下为投资者提供了退出途径,同时为公司提供了稳定的股权结构。然而,回购条款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以确保双方权益的平衡和合法性。在签订合同时,明确回购条款的具体内容,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意见,有助于降低法律风险的发生。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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