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机械加工厂拆迁补偿要根据工厂的规模,综合评估工厂的价值及损失情况进行补偿。评估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对工厂土地的补偿,根据土地实际性质评估其价值; 2、工厂无法搬迁的建筑物和房屋损失的补偿; 3、工厂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4、工厂因拆迁解聘员工的安置费用的补偿; 5、工厂设备的运输和搬迁费用的补偿。如果补偿不合理,可以提起诉讼。 一、济宁工厂拆迁补偿标准 一般情况下,济宁的工厂拆迁补偿标准通常包括以下项目:拆迁资产补偿、拆迁费用补偿还有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等。市、县级政府需要给征收人作出以下的补偿: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第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第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二、工厂拆迁停工拆迁补偿标准 工厂拆迁补偿没有统一标准。具体来说,工厂的价值和损失应根据工厂规模进行综合评价。评价主要涉及几个方面首先是对该厂土地的补偿。应当根据土地的实际性质对土地价值进行评估,以获得土地补偿;其次,对厂房的补偿,根据厂房的面积和结构类型来评价其价值,确定补偿金额;三是根据工厂年产值和纳税情况确定停产停业损失赔偿;四是对工厂职工搬迁的补偿;五是对设备材料的损失和搬迁的赔偿。设备折旧、搬迁和其他材料搬迁,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六是搬迁奖励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