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解除规定 |
释义 |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解除要求包括不可抗力、明示不履行、迟延履行、违约行为等情形。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解除条件包括欺诈、胁迫、恶意串通、非法目的和损害公共利益等。 法律分析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解除要求是:(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解除的条件有什么,建筑施工合同解除的注意事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无效,解除条件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比如黑恶势力,利用欺诈或者胁迫手段承包工程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比如发包人与承包人故意损害其他债权人的利息,以建筑施工合同转移资金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比如以建筑施工合同为名,实际进行利益输送,进行行贿受贿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修建涉及公共利益工程中双方故意降低质量标准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 拓展延伸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解除程序及法律效果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解除程序及法律效果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当出现一方违约或其他特定情况时,另一方可以依照约定的程序解除合同,并由此产生相应的法律效果。解除程序通常包括书面通知、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步骤,旨在确保合同解除的合法性和合规性。一旦合同解除生效,法律效果将涉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损失的赔偿、合同款项的退还等方面。解除合同将对双方权益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在解除前应充分了解解除程序及其法律效果,以保护自身权益并避免可能的法律纠纷。 结语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解除程序及法律效果的重要性不可忽视。解除合同需要遵循约定的程序,以确保合法性和合规性。解除合同后,将涉及违约责任承担、损失赔偿、合同款项退还等方面的法律效果。在解除前,应充分了解解除条件,如欺诈、胁迫等情形,以保护自身权益并避免法律纠纷。合同解除是涉及双方权益的重大决定,因此谨慎处理解除程序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关键点是什么 1、注意审查合同招投标要求、承包方主体资格;对于承包主体的资质审查可以防止合同最终效力问题。2、注意工程承包范围的审查。整体比较简洁;注明与招投标文件、发包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容一致。3、注意标明开工日期的成立标志;4、注意审查组成合同文件的顺序。首先需标注:在前者优先;其次,对于有补充协议的,要注明与合同正文效力一致。5、注意审查对监理工程师、发包人派驻工程师权限的设置;6、注意审查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约定。7、注意审查对于工期顺延的约定;8、注意约定对于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的条件和程序。9、注意审查合同价款的确定方式;10、注意审查工程进度款支付方式。11、注意审查关于工程变更的约定;12、注意审查关于竣工验收和结算的约定。13、对施工合同违约责任约定的审查;14、关于合同生效时间、地点效力的约定审查。15、关于争议解决途径、地点的约定审查;16、其他注意点。如:◎质量约定:合格、市优、省优、国优。◎材料:甲供、乙供;与约定品牌不符合的认定与罚则。◎保险:工程一切险;甲乙双方的人身险。◎农民工工资支付的承诺。◎关于公章使用和款项支付。①项目部公章:设定权限;②款项:转账、帐户。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怎么签 建筑工程施工监理合同应写明委托人与监理人;监理的工程的概况描述;合同中的有关词语定义的规定;合同文件的组成;监理人向委托人的承诺;委托人向监理人的承诺;合同自开始实施及完成的日期;合同双方的签字。 建筑工程劳务施工合同内容有什么 建筑工程劳务施工合同内容有:1、建设施工双方的姓名、性别、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2、工程项目名称、工程范围、报酬、施工费用承担、质量保证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等;3、其他内容。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有什么不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与承揽合同有以下不同:1、概念不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2、形式要求不同,承揽合同没有合同形式要求,建设工程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体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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