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合同约定的是关于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民事法律行为,如果一方当事人过世,合同一般是有效的,除非当事人存在特殊规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无效。 首先,从维护交易便利和保障交易安全的角度来讲,对于纯属财产性质的合同(比如买卖和租赁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不应影响合同的效力。因为,虽然合同相对性原则是合同法中的一个重要原则,但尽如一个比较有名的谚语所说,没有不存在例外的规则,合同相对性原则也是有例外的。当代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为了符合交易便利和交易安全,衡平当事人与第三人之间,当事人与社会之间的利益,多数都在坚持合同相对性原则的基础上作了一些突破性的规定。我国也同样如此。 其次,关于具有人身依附性的合同(如服务合同),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合同效力自然终止。因为这类合同的签订,一般都是一方当事人基于对另一方当事人本人具有的经验、能力,甚至是个人品格方面的胜任才与之签订相应的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该当事人死亡,合同权利义务仍不终止的话,则有违另一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真实意愿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