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担保人对偿还被担保人的贷款负有的责任为,当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时候,担保人需要根据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一般担保的方式包括抵押、质押、保证等。 一、无力偿还贷款的后果有: 1、个人征信受损,影响今后各种贷款办理; 2、产生相应的罚息和滞纳金; 3、被银行起诉。 二、银行贷款逾期不还的,担保人要承担担保责任,担保责任承担的方式如下: 1、如果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的,银行可以直接要求担保人按合同约定或者法定方式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担保人承担一般担保责任的,银行要先起诉债务人,经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的,银行可权要求担保人承担债务。 总而言之,老赖确实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与借款人协商延期或者分期偿还。借款人起诉到法院判决后,欠款人有能力执行法院判决而拒不执行的,会被拘留、罚款。情况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当然,债务人确实没有能力偿还的,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 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