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男女双方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协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婚前财产协议的对象必须是夫妻一方或者双方 合法拥有的财产。 (2)订立婚前财产协议必须出于双方自愿任何-方均不能对另一方采取隐瞒、 欺诈、胁迫的方式,也不能乘人之危。 (3)婚前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既不能规避法律,也不能违反公序良俗。 2、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略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 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