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台州市内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需要什么材料 1、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 2、拟迁入户户主同意落户证明; 3、拟迁入户居民户口簿; 4、迁移人员居民身份证; 5、不动产登记证。 二、台州市内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受理: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准予办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告知补证;不属于办理范畴或者不属于本机关受理范围的,不准予办理。 3、审查:对于审查通过的,作出准予登记决定并提交审核;对于审查不通过的,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4、决定:根据审核情况,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做出准予登记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时当场送达《居民户口簿》;做出不予办理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时日起当场告知。 5、送达:现场送达或者根据申请人选择方式送达。 三、台州市内老年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法律依据 《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浙公通字〔2020〕5号 第四十四条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申报户口投靠城镇地区成年子女的,凭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被投靠子女或本人的房屋权属证明等材料办理。除杭州市城区外,与城镇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并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的父母,申报户口投靠城镇地区成年子女的,不受前款年龄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