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有继承权吗 |
释义 | 离婚后的子女还有继承权。 夫妻双方离婚后,子女无论由哪一方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子女作为父母的第一顺位继承人,在父母去世后,遗留的遗产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的,子女应当有继承权,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因此,离婚后的子女还是有继承权的,只要遗产是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的,子女应当继承父母的遗产。 离婚财产分割: 1、离婚时个人婚前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不予分割; 2、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一致可自行处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3、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按照约定处理; 4、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时,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5、离婚时,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侵害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综上所述,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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