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过了诉讼时效的行政案件该怎么办? |
释义 | 行政案件过了诉讼时效,双方可协商解决或找证据证明中断。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可提出不履行抗辩。届满后同意履行不得以时效为由抗辩,已履行不得请求返还。行政诉讼特征:解决行政争议、当事人恒定、法院主导,行政机关占主导地位。 法律分析 行政案件过了诉讼时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者找证据证明诉讼时效有中断的情形。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行政诉讼具有以下特征: 1、行政诉讼的内容具有特殊性,行政诉讼解决的是行政争议; 2、行政诉讼的当事人具有恒定性,在行政法律关系中,行政机关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行为违法,可以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处罚,无需提起行政诉讼; 3、行政诉讼的主导者是人民法院,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占主导地位的是行政机关;在行政诉讼法律关系中,原告与被告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而人民法院则是居于原告与被告之上的主导者,决定着整个行政诉讼程序的开始、进行与终结。 拓展延伸 逾期的行政案件该如何处理? 逾期的行政案件处理方式取决于具体情况。一般而言,当行政案件超过诉讼时效时,相关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可以向有关法院提出逾期申请,解释案件延迟的原因,并请求法院酌情处理。其次,可以寻求相关法律援助机构的帮助,以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护。此外,当事人还可以与相关当局或机构进行协商,寻求和解或调解的可能性。重要的是,当事人应尽早采取行动,积极主动地与相关方沟通,并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建议,以便在逾期的行政案件中获得最佳解决方案。 结语 行政案件过了诉讼时效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或找证据证明诉讼时效有中断的情形。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抗辩;已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行政诉讼具特殊性,解决行政争议;当事人恒定,行政机关可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无需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是主导者,决定诉讼程序。逾期行政案件的处理方式因情况而异,可向法院申请逾期,寻求法律援助,与当局协商解决。当事人应积极主动,寻求专业建议,以获得最佳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