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居住证明一般都是由派出所或者是居委会帮忙开具。 需要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原件,若没有身份证可以携带其他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另外需要携带自己最近拍摄的免冠照片、房屋租赁合同等,具体所需材料需要咨询相关的工作人员。开具居住证明一般都是为了办理居住证而开具的,当居住证办理好以后,居住证并不是永久使用的,居住证一般都是有时间期限的,一旦到了期限以后,居住证就需要提前一个月办理续签手续。 法律依据:《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三条 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 第四条 居住证登载的内容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居住地住址、证件的签发机关和签发日期。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机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教育、公安、民政、司法行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卫生计生等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居住证持有人的权益保障、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所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