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董事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股东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吗? |
释义 | 股东不能直接向法院起诉。当公司董事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应当先向监事会或者监事提出书面申请,由监事会或者监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书面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或者董事会、执行董事收到前款规定的股东书面请求后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前款规定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风险提示:有限公司董事滥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股东想起诉的,需要有一个前置程序。但是也会存在例外情况,即在紧急情况下或者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股东无须经过书面请求监事会或监事的前置程序,而可以直接以自己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股东自己为原告,公司为第三人。 公司盈利,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吗? 不可以。出现下列情形时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解散公司:1、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2、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3、其他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情形。风险提示: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公司高管违法损害第三人利益是否可以直接起诉公司高管? 公司高管违法损害第三人利益是否可以直接起诉公司高管,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1、如果高管是以公司名义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当公司高管违法行为是通过公司名义实施的,如高管违法开除员工、高管侵吞公司资产导致公司无力发放货款等,这时是公司重大违法行为侵害了第三人利益,那么基于合同的相对性,第三人只能起诉公司,就其利益损失要求公司赔偿,而不能直接要求有责任的公司高管直接赔偿。当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公司可以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公司高管进行追偿。2、公司高管私人行为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如公司高管殴打第三人的,第三人不能起诉公司,只能报警或起诉公司高管,向其进行追责,因为高管这类违法私人行为与公司无关,公司无需担责。当然了,这只是一种简单粗暴的划分方式,不一定非常准确,尤其是实际情况非常复杂,公私夹杂,且受影响的因素很多,往往不是简简单单就能分处谁是谁非的,必须经过专业分析处理。风险提示: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高管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应该尽快要求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要积极调查取证高管是个人行为还是以公司名义的行为。只是一般人很难调查这类事情,建议最好是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协助调查取证。要是协商不成或无法协商的,最好尽快咨询专业公司法律师,分清法律责任,积极通过法律途径维权追偿。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的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3、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方案;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9、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有何职权 根据《公司法》第46条规定,董事会具体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股东会属非常设权力机构,股东们只有在会议召开时才行使自己权利。因而当公司重大事项需要股东会决策时,必须通过会议的形式。而股东们又分散于各地,董事会有义务召集各股东参加股东会会议。召集股东会有两种情形:一是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定期地召集;二是遇到1/4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或1/3以上董事或监事提议,请求召开股东会会议时,董事会必须召集。董事会的产生,是应股东们通过选举控制董事会进而间接控制公司的需要。董事会的活动必须代表股东的利益。为了让股东们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及时调整方针政策,董事会有义务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及公司情况向股东会报告。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股东会的决议是股东意志的集中,决定着公司的发展方向。决议一旦形成必须得到落实,但由于股东会不直接亲自去执行自己形成的决议,而是由代表股东利益的董事会落实执行。股东会的决议是董事会据以执行业务的指导方针。董事会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执行。股东和监事会有权监督和检查董事会执行决议的情况。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董事会是公司法人代表,全权领导和管理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在股东会议决定的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指导下,董事会有权安排公司生产、销售等经营计划,有权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方式,有权确定公司资产流向,向其他公司或生产经营单位投资。但董事会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不得超越股东会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否则属越权行为,由此带来的损失由董事会承担。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董事会对公司的管理内容十分广泛,涉及生产、技术、劳动、设备、物资供应、财务等。特别是财务管理,运用价值形式对公司整个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综合性管理,是董事会的主要职责。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是董事会财务管理的内容之一。财务预算是对公司财务收入和支出的计划,而决算则是对年度预算执行结果的总结。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关系到公司资金安排是否合理,使用是否恰当,关系到资金的利用率,故董事会应当切实、科学地编制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方案,并提请股东会审议批准。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这也是董事会对公司财务管理的内容之一。公司的利润分配主要有两大部分,公积金和股利。公积金又包括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和任意公积金。利润分配除法定公积金比例固定外,其余的由董事会制订法定公益金、任意公积金以及股利的比例和分配的具体形式。利润分配直接涉及到公司、股东、生产者以及第三人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应制订详细的方案,请股东会批准后方能进行。为了维持公司的生产经营,当公司经营出现亏损时,公司在利润分配之前首先要弥补亏损,由董事会制订亏损弥补的方案,经股东会同意后实施。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者减少,直接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稳定性、股东和债权人权利义务的变化,因而公司一般不得随意增资或减资。为了扩大公司生产规模,或者巩固公司的财政基础,或者适应市场变化,公司确实需要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董事会应该提出详细的方案,包括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之原因、目的、方式、额度、用途以及后果、补救方法等,确保公司、股东、债权人的利益得到维护。董事会提出增资或减资方案后,经股东会审议批准,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条款后,才能实施。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涉及许多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极其复杂,处理不好,影响多方利益,故首先应由董事会拟定进行上述重大事项的具体方案。以公司的合并为例,若采取吸收合并方式,合并各方公司董事会应就合并后公司的名称、合并的条件等拟定详细的方案,交由本公司股东会决定,经股东会决定后可将决议交付对方董事会,双方进行合并活动。未经股东会审议,不得擅自进行合并,签订合并合同。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为有效地领导和管理公司,董事会有权决定设置一定的内部管理机构,包括日常业务经营机构和一定的咨询机构。前者指在经理领导下的各部门业务机构,包括生产、销售、采购等部门,后者指协助董事会决策的各专门委员会,如执行、生产、销售、财务等委员会,是董事会的顾问、参谋。这些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按董事会开展工作的需要和公司规模大小而定。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总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融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随着经济发展,经营管理公司需要有专门人才。让擅长企业经营管理的专家担任高级职务,是现代公司发展的必然结果。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公司得以存在与发展壮大,依赖于董事会有效的管理。董事会的管理涉及人、财、物、产、供、销各方面。 公司董事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怎么办? 其他股东可以通过股东代表诉讼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公司控董事进行关联交易导致公司利益损失需要担责。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尽管关联交易利于节省商业谈判时间、提供合同履行效率,但也极易使交易的价格、方式等,在非竞争的条件下出现不公正情况,形成对股东或部分股东权益的侵犯,也易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风险提示:禁止滥用股东权利、滥用公司法人地位等。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的董事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该内容由 陆洋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