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收养同辈旁系血亲子女需满足以下条件: 1、被收养人可以不受14岁以下的限制,即被收养人可以超过14岁或成年人; 2、作为送养人的生父母,即使没有抚养子女的困难,也可以送养子女;即使被收养人不属于生父母无法抚养的子女,也可以送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三代以内同龄人旁系血亲的女儿时,不受年龄相差40岁以上的限制; 4、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不受收养人无子女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一百零二条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