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户口本婚姻状态打其他,办不了证。户口本上婚姻状态有以下几种: 1、空白:当事人未成年或者未婚或者已婚但是户口在原籍未迁移的; 2、未婚:当事人的户口迁出过原籍,但是迁移时并没有 结婚 的; 3、已婚:当事人已经结婚,并且已经更新户口本的婚姻状态的或者当事人已婚而且户口已经迁入到配偶的户口所在地落户的; 4、离异:当事人男女双方已经办理 离婚登记 手续,并且当事人更新过户口本状态的; 5、 再婚 :当事人离异后,已经重新组建家庭的。 更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如下: 1、由本人或者户主凭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前往户籍所在地辖区派出所申请办理; 2、当事人本人需要到场,若无法出席委托他人办理,则需要提交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核实相关的证明材料,符合要求的则进行更改;若不符合要求则需要准备正确的材料之后再进行更改; 4、一般情况下,更改户口本上的婚姻状况当天就能够完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