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装修合同出现纠纷的情况有什么? |
释义 | 1.合同主体不明晰:甲方、乙方的名称和联系方法。 2.监理概念模糊:工程监理是指监理人受消费者委托,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监督和管理的活动。 3.书面文件不全:经双方认可的工程预算书以及全套设计、施工图纸等均为合同的有效构成要件。 4.权利义务不清楚:合同中规定了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双方应做的工作。 5.增减项未加入合同:目前在装修工程的实际履行中,增加工程项目的情况很多,但是好多都没有列入合同之中。 6.材料供应不明确。 7.工期延误没有规定:如果出现工期延误问题,消费者应根据具体情况分别对待,需要写清楚。 8.质量标准不清楚。 9.验收不细心。 10.争议解决办法未约定。在合同中约定出现争议后的解决办法可以有利于纠纷的迅速解决。 一、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专用条款的内容有什么 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 4.工程质量;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的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二、工程合同工期顺延的情形有哪些? 工程合同工期顺延的情形有:1、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的,以实际开工时间作为工期的起算点,工期向后顺延相应迟延开工的时间。2、虽然进场,但开工条件不具备的。如达不到开工的客观条件或者法定条件,如工地未满足合同约定的开工要求,法律上相关审批手续未办妥等。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供符合要求的图纸的。4、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5、发包人或者监理未及时发出指令、确认或进行答复的。6、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增加的。7、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勘察报告及其他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8、发包人增加合同外工程的,该工程另行计算工期,在原合同工期中顺延。9、非发包人原因造成停水、停电、停气等累计超过8小时的。10、发包方供应材料的,因发包供应材料迟延造成工期延误的。11、不可扩抗力,如台风造成、政府指令要求停工等。12、非承包人原因而发包人要求停工的。13、非承包人原因而监理单位指令停工的。14、承包人按合同约定程序完成隐蔽工程后发包人要求开挖重新验收,且验收结合格的。15、发包人直接发包工程的施工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16、发包人与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因已完成工程质量产生争议,承包人为避免损失扩大暂停施工,但最终确定已完成工程质量合格的。17、发包人未协调好土地权属问题、相邻关系等问题,相关第三人影响承包人正常施工的。18、因异常恶劣气候但未达到不可抗力情形下造成工期延误的。19、不利物质条件但未达到不可抗力情形下造成工期延误。20、其他因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情形。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