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只有在未成年人的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情况下,法律才规定可以由其他有监护责任的人担任监护人。所以,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应当尽到的法定义务,这是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而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法定义务。所以,男方去世后子女抚养权应该归另一方所有,其他人是无权随意变更抚养权的。若男方不幸去世,最可能发生的纠纷是孩子的爷爷奶奶和孩子的母亲争夺抚养权,尤其是男方属于家中独子的情况,这样的矛盾更加尖锐。对爷爷奶奶而言,白发人送黑发人是不能承受之痛,对女方而言,丧夫之痛也不好受,而且接下去女方还要面临独自抚养孩子的难题。所以,对于孩子而言,失去爸爸已经是一大创伤,作为爷爷奶奶和孩子的母亲更应该友好协商,从“最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原则出发,安排好孩子的抚养权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