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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广州市伤残鉴定中心
释义
    法律分析:一、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地址:广东省广州市中山二路74号中山大学北校区(原中山医科大学)法医学楼。
    二、南方医科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广州大道北1838号南方医科大学基础医学院1楼。
    三、广东珠江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建设二马路东十街30号。
    四、广州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明心路36号。
    五、广东精卫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惠福西路123号北座7楼。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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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19:1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