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安机关推进“四项建设”指的是基础信息化建设、警务实战化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正规化建设。结合当前工作实际,公安局从规范思想政治工作、学习交流、执法执勤、内务管理入手,多措并举,深入推进队伍正规化建设。政治工作人性化,提升队伍凝聚力。坚持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不放松,以此激发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政治教育、党风廉政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加强纪律作风养成,切实筑牢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根基。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条 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任务,是保证准确、及时地查明犯罪事实,正确应用法律,惩罚犯罪分子,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法律,积极同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