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桂林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桂林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受理条件有哪些 1.参加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待遇领取地在本经办机构且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由档案托管单位或个人)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核定养老金申请。 2.因单位改制等原因应纳入企业养老保险统筹的离退休人员,由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纳入统筹申请。 3.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15年、待遇领取地在本经办机构且按规定足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由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核定养老金申请。 二、玉林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办理的法律依据 1、《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第三十七条:参保人员符合退休条件的,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办理退休人员待遇核定。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基本养老金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第一款: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且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不再实行退休审批,由有关用人单位代为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以灵活就业人员或个体工商户身份参保的直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领取基本养老金。 3、《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 第四条: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本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 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第八十七条:公务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退休。 三、桂林职工正常退休(职)申请什么时间办 工作日时间星期一到星期五,上午9点到下午5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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