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不够赔偿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 交强险的赔偿数额不足以对受害人进行赔偿的情况下,应当由责任人所购买的商业险或者由责任人使用其自身财产对受害人进行赔偿。《民法典》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在死亡伤残赔偿中为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的限额为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的限额则为0.2万元。我国《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三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在全国范围内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公安部门、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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