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通过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形有哪些 |
释义 | 不能通过民政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 1.一方要求离婚的。也就是说,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2.双方要求离婚,但是对子女抚养、夫妻一方生活困难的经济帮助、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能通过法院解除婚姻关系。 3.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 4.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如果当事人是事实婚姻或者同居关系,根本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现在闹离婚,只能到法院办理离婚手续,民政局不予办理。 5.双方是在国外登记结婚的。 一、夫妻一方有残疾是否可以离婚 夫妻一方有残疾也可以离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婚姻自由不仅是结婚自由,也包括离婚自由,配偶一方有残疾,并不影响另一方提出离婚的主张,但在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夫妻离婚主要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1、如果双方能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协议一致,都同意离婚,可以协议离婚; 2、如果协议不成,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根据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二、协议离婚的流程具体如下: (一)申请 自愿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和证明材料: 1、户口本、结婚证; 2、有效身份证件; 3、在婚姻登记机关现场填写的《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初审 婚姻登记员对于夫妻双方提交的证件材料初审无误的,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三)离婚冷静期 申请离婚,初审通过后,有30天的冷静期,30天内,有任何一方不想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员核实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确认单》。 (四)30日领证期 冷静期30天到期后,如果双方都都没有撤回申请,那么此时就可以共同去领离婚证了。 注意是共同,就是要两个人一起去,如果其中一方在30天领证期内没有去,视为撤回离婚申请。 如果想再次协议离婚,又要重新从第一步申请开始再来一遍。 30天领证期内,如果双方都没有反悔,也没有忘记领证这件事情,并且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此时则需要进行下一步的审查。 (五)审查 审查时,双方需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有效身份证; 2、结婚证、户口本; 3、离婚协议书; 4、每人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审查后,对于符合规定的,予以登记离婚,并发给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