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法院强制执行的人会怎么样? |
释义 | 法律分析: 强制执行的法律后果有三种: 一是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且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义务,程序终结; 二是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只能等待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再执行; 三是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且具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规定情形的,将其列入失信名单,也就是黑名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条 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 定减少或者免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三十九条 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或者未足额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在任何时候,包括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行政机 关对被告人就同- -事实已经处以罚款的,人民法院判处罚金时应当折抵,扣除行政处罚已执行的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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