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民检察院拘传的程序如何规定的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拘传的程序把握以下几点: 1、对犯罪嫌疑人采取拘传措施,应当由检察长批准,并签发拘传证; 2、执行拘传可以由检察人员或者司法警察进行,但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3、拘传时,应当查明犯罪嫌疑人的姓名、年龄、住址等基本情况,向被拘传人出示拘传证; 4、对抗拒拘传的,可以使用戒具,强制到案; 5、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进行。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户籍地与居住地不在同一市、县的,拘传应当在犯罪嫌疑人的工作单位所在的市、县进行;特殊情况下,也可以在犯罪嫌疑人户籍地或者居住地所在的市、县内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