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在二手房交易中,如果房屋性质被擅自改变,可能会给买卖双方带来一定的风险。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买卖双方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 仔细查看房产证书和房屋登记信息,确保房屋性质无误。 2. 在签订买卖合同前,要求卖方提供真实有效的权属证明,包括房屋的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等。 3. 在买卖合同中明确规定房屋的性质及其用途,以及禁止任何未经买方同意的改变和转让等行为。 4. 确认房屋是否存在限制转让等限制性条款,如存在,需仔细核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5. 在房屋交接时,仔细检查房屋的实际情况,确保与合同约定的一致。 法律依据: 1. 《物权法》第二十九条:“物权人可以协议转让其拥有的物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合同法》第十一条:“合同自愿订立,当事人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 3. 《房屋登记条例》第十一条:“买卖、赠与、继承房屋,供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并确认房屋权利状况”。 4. 《不动产登记办法》第四十四条:“不动产登记应当以登记的方式确权,保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5.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九条:“购房人买卖商品房,开发企业应当签订书面买卖合同。购房人和开发企业应当依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通过以上措施,买卖双方可以减少房屋性质被擅自改变的风险,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