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拆迁中补偿价格太低如何处理 |
释义 | 房屋拆迁中补偿价格太低被拆迁人可以与拆迁人就补偿数额进行合理范围内的协商沟通,沟通未果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对裁决结果不服的应当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就补偿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房屋拆迁纠纷怎么进行解决 可以采取下列方式解决: 1.行政裁决。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实施裁决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迁管理部门。 2.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3.进行强制拆迁。如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拒绝执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作出的裁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可以依法实施强制拆迁。 二、如何处理城市拆迁纠纷 城市拆迁纠纷处理方式如下: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书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三、没有拆迁协议可不可以维权 没有拆迁协议可以维权。房屋征收部门应与被征收人订立拆迁补偿协议,没有协议时当事人可以按照拆迁条例向有关部门申请裁决,要求提供协议,房屋征收部门仍拒绝提供的,当事人应当在接到裁决书之日起3个月内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有关补偿协议的事项。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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