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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处理父母双亡后的房产继承问题?
释义
    父母双亡后,房产继承需先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再进行过户。房产继承可分为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无遗嘱则按法定继承办理。办理继承公证需提供死者死亡证明、房产证明和法定继承人证明等文件。若继承人不唯一,过户需其他人书面同意放弃继承。房产过户需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土地使用权变更需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继承按顺序进行,首先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其次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
    法律分析
    父母双亡后房产要先到房产公司申请房产过户的手续。需要继承人办理继承公证手续后,才能过户。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关于房产继承有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如果死者生前没有留有遗嘱就要按照法定继承来办理。
    到公证处开据公证书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要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3、要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法定继承人证明。内容主要包括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的姓名和死者的父母是否已经过世等。
    4、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那么房地产转让的流程具体是什么?
    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结语
    在房产继承过程中,需要继承人先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然后才能进行房产过户。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是两种常见的方式,若无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办理继承公证时,需携带死者的死亡证明、房产证明、法定继承人证明等。若有多个继承人但只过户给其中一人,需其他人书面同意放弃继承权。房地产转让需向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并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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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23: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