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委托人的权利与义务是什么? |
释义 | (1)委托人的权利1)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2)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1)委托人的权利 1)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2)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无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3)委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 (2)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2)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因不可归责于受托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一、民法典关于委托合同的规定 民法典中的对委托合同的定义、委托权限、委托费用的预付和垫付等相关内容做出了规定。委托合同的定义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权限指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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