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在会见时可以要求不被录音或录像,但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律师会见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的会见应当由监管机关安排,并在会见现场安排监控设备,如需录音或录像应当经过律师和当事人同意,并在会见结束后予以保存。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如涉及国家秘密、涉及涉外案件等,律师会见可能会受到一定限制。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 第四十条 律师执行职务,可以调取、复制和获取与代理案件有关的证据材料,但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百一十八条 会见被告人或者犯罪嫌疑人的会见应当在监管机关安排,并在会见现场安排监控设备,如需录音或录像应当经过律师和当事人同意,并在会见结束后予以保存。 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三十二条 国家安全机关有权对涉及国家安全的案件和事项的涉案人员的律师会见实行限制或者禁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