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贪污罪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罚,其法定量刑标准是: 1、行为人有贪污数额较大等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贪污数额在三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较大”。 2、行为人有贪污数额巨大等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数额巨大”。 3、行为人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等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贪污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