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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对欠款逃债的后果是如何规章的
释义
    1.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六条 债权人的债权到期前,债务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存在诉讼时效期间即将届满或者未及时申报破产债权等情形,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代位向债务人的相对人请求其向债务人履行、向破产管理人申报或者作出其他必要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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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33: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