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失业金领取条件是: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二、失业金领取标准是: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和参保缴费满1年但因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失业人员,杭州市区享受标准从912元/月提高至1026元/月,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从828元/月提高至931.5元/月; 2、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杭州市区享受标准从364.8元/月提高至410.4元/月,桐庐县、建德市、淳安县从331.2元/月提高至372.6元/月。 那么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多长时间的失业金,每月领取标准多少? 失业保险金按月发放。根据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同,失业金的享受期限有所不同。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