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品房购房合同的内容:当事人基本身份信息、房屋地址、价格、数量、质量、履行方式、给付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办法等。并由双方签字或盖章。且订立合同时,需要注意卖方应能够出具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等材料。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