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劳动仲裁么 |
释义 |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试用期可以有1-6个月不等的期限。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劳动者有权自入职之日起第二个月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如果试用期是一个月,那么公司只需要在这一个月之内签订合同即可,就是说,用人单位在试用期的最后一天签合同也是不需要支付补偿金的。另外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结清工资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需要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并提前3天通知。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孙嫌答,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者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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