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起诉离婚法院联系不到被告的,法院可以公告送达起诉状及其副本。法院开庭审理后,被告未到庭参加庭审,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作出离婚的缺席判决。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 第一百四十七条 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九十五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