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中本金利息的支付顺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民间借贷中未约定先还本金还是利息如何确定还款顺序的,应当先还利息,再抵充本金。 债务人除主债务之外还应当支付利息和费用,当其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并且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顺序抵充: 1.实现债权的有关费用。 2.利息。 3.主债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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