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用备用金借款构成挪用公款吗 |
释义 | 一、用备用金借款构成挪用公款吗 1、挪用备用金的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是挪用公款罪。 2、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 3、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 二、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情形如下所述: (1)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2)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3)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3、挪用公款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4、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以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挪用公款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 (二)挪用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特定款物,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三)挪用公款不退还,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的; (四)其他严重的情节。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