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子建成后是否需要及时交付使用?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农民在获得宅基地批准后需要注意的时限限制以及自建房超出审批面积的处理方式。在农村自建房时,如果超出了规定的审批面积,需要向审批机关报告并补交费用;否则,可能会被视为违章建筑被要求拆除。此外,文章还介绍了农村盖房需要的手续和审批流程,包括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集体土地使用证、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等。 法律分析 农民在获得宅基地批准后,有一定的时限限制。在规定时间内开始建房,否则将失去该宅基地。因为农村建房不仅涉及到宅基地还有规划审批和建设工程审批,分别要取得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而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是有具体的有效期的。宅基地批下来之后,要在规定时间内动工建房才可以,要不然证件就会失效,要建房必须得重新报建审批。 一、自建房超出了审批的面积如何处理 当在农村自建房时超出了规定的审批面积时是需要根据其具体的情况来定的,如果自建房的手续是正规的,宅基地的使用权证书和规划的许可证都是齐全的,还要主动的向审批机关报告出超标的具体情况,再按照超出的面积补交一定的费用就可以了。而如果是因为建房者刻意的隐瞒了面积的情况被有关部门查处到了之后就会被视为违章建筑,则会被要求限期的进行拆除。 二、农村盖房需要什么手续 农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审批和办理流程如下: (一)户主申请村、社签字。 (二)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三)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四)《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五)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一户不能多宅。 (六)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结语 农民在获得宅基地批准后,有一定的时限限制。在规定时间内开始建房,否则将失去该宅基地。同时,在农村自建房时,如果超出了规定的审批面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如主动向审批机关报告并补交费用。而农村盖房需要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等手续,流程包括申请、审批和办理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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