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共同财产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
释义 |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为此,《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明确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具体内容包括: (一)处理权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 (二)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 (三)承担一定的义务 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 一、夫妻做生意是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共同财产,婚后共同经营所得或者所欠都应共同承担。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法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双方婚前或婚后未对夫妻财产作出约定或者约定无效的情况下,直接适用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我国《民法典》对夫妻财产制采取的是法定财产制与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制度,并明确规定,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时,才适用法定财产制。 二、半路夫妻共同财产继承顺序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配偶、父母和子女是第一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是第二继承人。遗产继承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一)第一继承人继承后,第二继承人无继承权,继承份额和比例也就不存在。 (二)按同一顺序继承继承人的份额相等。同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同等继承权。如果继承人之间有共识,遗产的继承份额就可以不平等。 (三)丧失劳动能力又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应当妥善照顾,可以适当增加遗产。 (四)与继承人共同生活或承担主要赡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遗产分割时可以多分。相反,应该少分或不分。 (五)继承人的子女在继承人死亡前死亡的,可将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血亲可代被继承人的子女行使继承权,但只能继承原属于被继承人子女应当继承的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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