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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军人病退后工资待遇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初级士官患精神病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义务兵因战、因公、因病致残被评定为一级至四级残疾的,由国家供养终身;被评定为五级、六级残疾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安置。士官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符合退休条件,自愿放弃退休安置的,可以选择由国家供养终身。
    法律依据:
    《伤病残军人退役安置规定》 第十二条 伤病残退役军人移交政府安置时,由军队根据本人伤病残情况发给一次性安置补助费.具体补助标准和办法由总参谋部军务部、总政治部干部部、总后勤部财务部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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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4: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