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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派出所扣押物品不归还,如何申请强制执行?
释义
    当派出所扣押物品不归还时,当事人可以向该派出所或上级公安机关申诉或控告。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在扣押物品和文件时,应与在场见证人和持有人一起清点并开列清单,由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法律分析
    派出所扣押物品不还的,当事人可以可以向该派出所或是上级公安机关申诉或控告,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对于扣押的物品和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扣押物品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拓展延伸
    如何申请返还派出所扣押的物品?
    要申请返还派出所扣押的物品,您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首先,您需要与派出所取得联系,了解他们的具体要求和程序。通常情况下,您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物品的所有权证明、相关交易记录等。其次,填写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的文件。确保您提供的文件完整、准确,并按照要求进行归档。接下来,耐心等待派出所的审查和处理。在此过程中,您可以定期与他们保持联系,了解进展情况,并及时提供任何额外的要求。最后,一旦派出所批准返还申请,您可以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您的物品。请注意,不同地区和派出所可能会有不同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因此请确保您与当地派出所进行沟通并遵守他们的规定。
    结语
    申请返还派出所扣押物品,可向派出所或上级公安机关申诉。法律规定应当清点并开列清单,一份交给持有人,一份备查。按以下步骤操作:联系派出所了解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填写申请表格,等待审查处理,领取物品。请遵守当地派出所规定。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要妥善保管或者封存,不得使用、调换或者损毁。
    第一百四十二条对查封、扣押的财物、文件,应当会同在场见证人和被查封、扣押财物、文件持有人查点清楚,当场开列清单一式二份,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名或者盖章,一份交给持有人,另一份附卷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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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11:48:16